兒童自殺亡增倍至3年59宗 主因涉學業問題及家庭關係等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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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今日(23日)發表第5份報告,委員會剖析了2016年至2018年發生的259宗兒童(18歲以下)死亡個案,當中有100宗屬非自然死亡案件,最大類是兒童死於自殺,有59宗;其次是意外,佔22宗;7宗涉襲擊致兒童死亡的案件中,有4宗是兒童遭母親殺死。當中,自殺死亡個案於2017年創新高有24宗,而是次報告記錄的3年期間有59名兒童自殺,較對上一個3年(2013至2015年)共28宗增加逾倍。
是次檢討涵蓋159宗死於自然個案,及100宗死於非自然個案。報告發現,死於非自然因素個案中,除自殺及意外,有7宗是兒童遇襲致死,其餘8宗未能確定死因,當中有1宗因屍體腐爛而無法確定死因。至於59宗兒童自殺案件中,涉案者年齡介乎10歲至17歲,當中54名為學生。自殺原因方面,學業問題佔最多,其次家庭關係、精神健康、憂慮未來等。
委員會主席鄧麗華指,兒童死亡個案令人心碎,而近年自殺及虐兒個案引起大眾關注,冀可對每宗個案加深認識,消除引致兒童死亡的風險因素,從而令兒童死亡減少。她續指,兒童自殺僅次於自然死亡,故特以專題探究。
委員會自殺個案小組召集人鄧振鵬表示,有40%自殺兒童生前有跟進介入,有60%曾透露尋死的跡象,曾有學生兩度在作文中表達對父母不滿,其中一篇更有血腥黑暗內容,亦有個案曾於工作紙中表達「死亡」和「重生」的意念,但教師似乎沒有及時處理相關的暗示。
鄧續指,有個案尋死前曾在電話中被老師訓斥,亦有人曾在死前交低信件予好友,要求在指定時間才能打開或轉交他人,甚至曾在社交媒體透露自殺徵兆,建議學校加強生死教育,以協助學生建立健康正面的人生觀。
委員會針對自殺的個案於報告中合共提出了22項建議,包括提醒教師對學生在文字或藝術作品中表達的困難提高警惕;提高教師的警覺性,讓他們意識到作出侵略或破壞行為的兒童可能已出現精神問題,有需要接受治療及尋求專業介入;加強跨專業協作,監察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兒童;加強教導父母如何處理子女沉迷上網和網上遊戲,以及教導學生認真看待同學的自殺徵兆。
報告亦提及7宗兒童死於襲擊的個案,當中4名兒童遭母親殺死,其餘3宗的施襲者分別是父親、鄰居、外傭,其中5人懷疑或確診精神疾病。委員會襲擊及未能確定死因個案小組召集人施美倫指,部分施襲者涉及有精神病、濫藥問題或受情緒困擾,而居住在劏房單位的基層家庭支援網絡較為薄弱,建議加強跨界別、跨部門的協作,及早識別和介入高危的隱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