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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男認運7公斤可卡因到港 判囚12年10個月至13年半

    香港時間
    2022年01月24日(一) 17: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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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男於高院承認販運7公斤可卡因到港,被判監12年10個月至1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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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男子逾3年前由馬爾代夫返港時,被警方發現攜帶接近7公斤毒品可卡因入境。他們較早時於高院原訟庭承認販毒罪並出庭指證他人,今天(24日)分別被判監12年10個月及13年6個月。
    今接受判刑的2名被告,分別為現年25歲的劉啟鍛及現年26歲的楊健鏗。他們被控在2018年12月1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販運6.98公斤可卡因。據案情透露,涉案毒品當時市值達720萬港元。
    高院法官陳仲衡指本案涉及跨境販毒因素,分別將2人的量刑起點,定於監禁26年4個月和27年,較一般的量刑起點多1年。因2人認罪後曾作供指證同案另一被告,雖然該被告最終被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法官仍決定將2人的刑期大幅削減一半,至13年2個月和13年6個月。而由於劉犯案時僅過21歲,因年輕因素獲額外減刑4個月,至12年10個月。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吳龍於裁決後表示歡迎法院裁決,指判刑反映這宗案件的嚴重性,並具阻嚇作用。警方會繼續在長假期,包括農曆新年期間,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他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HCCC 361/2019
    高級督察吳龍表示歡迎法院裁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龍偉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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