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溶脂收費差近9倍 聲稱1次減27%脂肪 效果僅自己感覺到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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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調查指冷凍溶脂效果因人而異。
近年新興的「冷凍溶脂」療程以「非手術性」、「無創傷」、「毋須時間復原」作招徠,消費者委員會就此進行研究,並於今日(15日)公布報告指,發現無論收費、建議療程次數,以及建議施行程序的部位都各有不同,有美容中心或診所回覆僅以目測、療程前後所拍的照片作評估,更有美容中心指客人「自己會感覺得到效果」,而不是採用科學的方法進行量度來評估程序的成效。
消委會派員到訪7間提供「冷凍溶脂」程序的美容中心和診所,查詢有關處理指定職員上臂位置脂肪的詳細資料,發現收費介乎4,900港元至約4.8萬港元,相差8.8倍,而建議所需要接受程序的次數亦有很大差別,由2次至6次不等,而每次要相隔1星期至2個月,即需時最少1個月至6個月才可完成全部建議程序。
該會續指,調查中部分美容中心表示,接受程序後,經處理部位的脂肪細胞減少幅度達18%至最多27%不等,惟實際減幅可能因應不同部位而有所不同,效果亦因人而異。
該會翻查部分美容中心的網頁資料,發現部分內容標榜「1次程序可以減少約27%脂肪」或「減少治療部位的脂肪達27%」,然而網頁上同時以較小字體,說明所指的是「減少脂肪細胞」,即只能減少接受程序處理部位的脂肪細胞,而不是身體的整體脂肪量,網頁資料亦普遍沒有說明如何量度脂肪細胞的減少幅度。
不少海外研究建議「冷凍溶脂」程序應由經過訓練的醫生或醫護人員施行,惟消委會到訪的7間美容中心或診所普遍表示,相關程序會由其「治療師」、姑娘或「醫生助手」施行,部分服務供應商更指過程毋須「見醫生」,只有1間診所表示,進行程序前會先由醫生進行評估,消費者可選擇由姑娘或醫生負責施行程序,惟收費可能會有不同。
有投訴個案發生在2015年,B小姐以約6萬港元購買了一個配合「冷凍溶脂」程序的定位消脂療程,以期改善大腿內側、後腰及腹部等位置的肥胖問題。當時美容中心以拍照及測脂機評估體內脂肪的重量,但完成整個療程後,B小姐認為得不到預期的減脂效果,並質疑每次拍照時站立位置不一,相片不能作直接比較,職員亦從沒解釋以測脂機量度所得的數據,而翻閱身體脂肪重量紀錄時,數值亦無顯著變化。經消委會調解後,B小姐接納退款安排。
冷凍溶脂處理不當有機會造成嚴重凍傷,會紅腫及出水泡,消委會接獲投訴,去年3月C小姐到美容中心接受針對大腿部位的冷凍溶脂程序約35分鐘,之後發現大腿內側紅腫發熱,翌日更感皮膚刺痛並長出大大小小的水泡。C小姐投訴後,美容中心只提供指定醫生跟進個案,經消委會去信後,才願意全數3.6萬港元退款安排,並負責有關醫療服務跟進。
香港美容業總會副主席周偉成表示, 目前本港未有就「冷凍溶脂」程序設統一的相關培訓課程,一般會由儀器代理商參照廠商制定的指引為治療師或操作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內容包括溶脂技術的原理、儀器的操作方法、相關安全及注意事項,以及禁忌等,完成培訓及通過考核的操作人員可獲得由儀器代理商和製造商共同簽發的證書。
陳厚毅醫生向消委會表示,並非所有人士都適合接受相關程序,皮膚有傷口、濕疹、牛皮癬、皮膚炎或其他皮膚問題等人士,都不適 合接受「冷凍溶脂」程序,而美國整型外科醫師學會亦有提醒皮膚鬆弛和膚色不理想的人亦不適合。惟7間美容中心只有兩間提及有濕疹或皮膚病不建議接受程序,另有一間指皮膚過度鬆弛或過療未必適合,其餘則主要提及肌肉型人士不適合。
消委會敦促提供相關服務的美容中心和診所,向消費者全面披露程序可能涉及的風險和限制,同時程序亦應由接受過適當訓練的人員操作,以保障消費者;亦提醒消費者,考慮接受程序前應先諮詢醫生意見,檢視個人病歷和身體狀況,討論減脂的期望、了解相關程序的風險及可能達到的效果。
而在接受程序前,應清楚查詢該美容中心或診所施行程序的技術人員的資歷及有關儀器
的資料,例如有關儀器是否表列於本港衞生署轄下的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下,或者獲得海外衞生組織,例如美國FDA許可,才決定是否接受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