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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郭凱盈(中)否認控罪。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有4男1女被指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而被捕檢控。涉案女被告原本承認暴動等罪,惟答辯當日決定改為不認罪,案件今早(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拘捕警員供稱,當日在彌敦道吉野家餐廳外約有100人與警方防線對峙,有人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橡膠子彈後,示威者逃向旺角方向,有部分人則逃向餐廳旁的橫街。警員指,他追入橫街時,女被告看見他,便轉身逃入後巷,他追上及從後捉住女被告,但女被告反抗及不合作,他遂施放胡椒噴霧,其後在同事協助下制服女被告。審訊今午續。
報稱學生、20歲女被告郭凱盈,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她另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在非法集結時使用1個半面式防毒面罩,及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管有1把多用途鉗及1罐打火機燃料。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7日有示威者佔領理工大學。警方在附近布防及呼籲,但仍有人前往以示支持。案發當日凌晨4時40分,警方防線沿彌敦道推進至永星里,約100名示威者在吉野家餐廳外築起傘陣對峙,投擲磚頭、汽油彈、照射雷射筆及大喊大叫,其後約10名黑衣示威者逃向彌敦道524號和526號商店之間的橫街,四處逃走,其餘示威者則逃向旺角方向。
警方進入橫街搜查時,女被告看見警員18772,便轉身逃向後巷,當時她身穿黑衫黑褲、戴防毒面罩,她嘗試反抗及逃跑,但最終被制服,她背囊內有1把長約15厘米的多用途鉗,及1罐打火機燃料、內含126毫升輕蒸餾石油,她在警誡下保持緘默。控方又指,案發時約100人集結吉野家外,該些人士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使集結成為暴動,女被告藉由身處現場,鼓動助長集結人士,或她最少在餐廳外暴動現場附近,為集結人士提供後援、提醒集結人士注意警方部署、或協助集結人士逃避警方追截。
拘捕警員鍾嘉潤(譯音)供稱,當日在彌敦道吉野家餐廳外約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橡膠子彈後,示威者逃向旺角方向,部分人則逃向餐廳旁的橫街。鍾指,他和隊員追入橫街時,約10餘人迎面跑向他,但看見他後,該些人便轉身逃入後巷,他追上及從後捉住女被告,但女被告掙扎反抗,警告後仍不合作,他遂施放胡椒噴霧,其後在同事協助下制服她及上手銬。鍾指,他其後帶女被告行出後巷,交由女同事進行搜身,而他則搜查被告背囊,發現1把銀黑色萬用刀、1罐白電油、護目鏡及手套等物品。
辯方盤問鍾時播放現場閉路電視影像,指出現場並沒有如鍾所指,只有約4名示威者在橫街迎面跑向他,並非如他所說的逾10人。鍾同意影像與他今早所述有出入,解釋因為在電光火石間,他只看見眼前景象和大約人數。辯方播放片段時,又要求鍾在片段中認出自己,及確認他是否首名警員跑入後巷。惟鍾翻看片段後,發現自己並非首名警員跑入後巷,鍾表示當時只顧看着前方,故不肯定自己是否首名跑入後巷的警員。
案件編號:DCCC 4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