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受賄開立帳戶 銀行經理及2中介人被廉署起訴

20220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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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起訴3人。
廉政公署昨(23日)落案起訴一名東亞銀行經理及兩名中介公司代表,控告他們涉嫌提供及收受賄款共逾10萬港元,以協助非本地客戶在3間本地銀行開立個人及公司帳戶,並涉嫌在申請開戶時使用虛假文書副本,訛稱有關客戶於開戶當日在香港。各被告獲准保釋,以待明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為38歲東亞銀行高級客戶經理黎賜慧,25歲香港和創商務秘書有限公司顧問陳栢材,35歲香港智盈諮詢顧問有限公司營運者柯莹莹。
他們共被控15項罪名,其中黎及陳共被控13項貪污罪名,即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8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另黎及柯被控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黎賜慧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本案涉嫌於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間發生,涉案人士涉嫌就最少30個開戶申請,提供及收受合共逾10萬港元賄款。案發時,黎賜慧任職東亞銀行金鐘分行高級客戶經理,職責包括協助客戶開立帳戶。和創及智盈同為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秘書服務。陳栢材是和創的顧問,而柯莹莹則是智盈的營運者。
廉署一直積極向銀行推廣防貪服務及加強從業員對防貪法例的認識。廉署亦提醒銀行職員,在處理客戶開戶申請時接受賄賂或提交虛假文件屬違法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東亞銀行回應指,已知悉有關案件,一直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涉案人士已不再是該行員工。東亞強調,此案件乃個別事件,由於有關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