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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揚交代案件詳情。
上月下旬,警方留意到社交平台有貼文,聲稱可以用折扣價錢以現金兌換消費券,警方於本月8日展開拘捕行動拘捕3名男子。其後有不法分子改變交收方法,由「面對面」交收,轉為「網上交收」,企圖避開警方追查。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署理總督察梁家揚指,不法之徒利用網上通訊程式,提供店舖的支付平台的「付款碼」,並用網上銀行轉帳付款,提供套現消費券服務。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分析,派出探員假扮成有興趣將消費券兌換成現金的人,成功鎖定4名與案有關人士,並於昨日(14日)展開拘捕行動,分別在秀茂坪、觀塘、天水圍及元朗,以「串謀欺詐」罪拘捕2男2女(26至31歲)。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亦會追查,任何與疑犯以消費券兌換成現金的人。
據悉,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為商戶,與其中一名疑犯為朋友關係,餘下兩名疑犯均獨立行事。涉案款項約36萬港元,涉及約60名消費券使用者。涉案的商戶為零售業商戶,惟沒有提供實際商品或服務而進行交易,以8至9折兌換消費券。
警方提醒消費券只可以用於本地消費,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受禁制的用途。如市民聯同商戶以不法手段,製造虛假交易紀錄,合謀商戶兌換消費券,有可能干犯「串謀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