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若旅行社或導遊等牌照申請被拒絕或撤銷,6個月內不得再作申請。
政府擬於9月1日全面實施旅遊業新規管制度,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法例若獲得通過,旅監局與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旅遊業議會及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將由7月4日起交接。當局鑑於疫情對旅遊業界的影響,亦會延長豁免旅行社牌照收費的措施至明年9月30日,導遊和領隊牌照費用則會有3年豁免,而每人可獲1次免費申領或續領牌照的機會。
針對威逼購物的不良行為,當局會在附屬法例列明旅監局可對旅行代理商牌照和導遊牌照施加條件;如果旅行社或導遊等牌照申請被拒絕或撤銷,6個月內不得再作申請。內地入境團的登記費亦會上調,由目前每團30港元或60港元,調整至每名參與者4港元。
文件顯示在新制度下,旅監局徵費會維持在每筆外遊費的0.15%,繼續毋須就賠償基金徵費。而簡化程序申請的特惠賠償最高款額,會由現時1萬港元提升至1.5萬港元,以涵蓋更多申請,而外遊旅客亦可預先授權他人代為申領賠償,避免意外發生後才作出授權所遇到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