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2名前空少違防疫例外出 今圖認罪但不獲法庭接納

202204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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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國泰機組人員依仗返港免檢疫的特權外出,導致變種病毒入關並於社區擴散,引爆本港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警方事後以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拘捕並落案起訴2名前機艙服務員。案件今(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2人原承認共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但因他們求情時表示,當時他們真誠地相信有重要事情須處理,故可以外出。裁判官聞言即表示,如他們堅持此看法,便不能接納他們認罪。裁判官最終拒納他們認罪,將案排期在今年8月15日開審,之前先在6月29日進行預審。
2名被告分別為45歲黃昱龍及44歲劉諾宏,現均報稱無業,其中黃為馬來西亞籍華裔。控罪指,黃於或約於2021年12月25日,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在日期為同年12月24日的醫學監察通知書中所指明的條件,即根據政務司司長所指明豁免條件而進行自我隔離。劉則被控分別於或約於2021年12月25日及27日,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在日期為同年12月25日的醫學監察通知書中所指明的條件,即根據政務司司長所指明豁免條件而進行自我隔離。
根據第599A章第15(3)條,任何人沒有遵守衞生主任指明須遵守的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即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案件編號:ESCC 2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