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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衞生署表示,一名23歲男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規例》),今日(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
涉案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惟事主於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6月19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截至今日,共有246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十14周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