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教師與15歲女生師生戀 7項非禮及非法性交罪成囚3年9個月

202206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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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英文教師與15歲女生發展不倫關係,3年前約女生到其住所看電影,期間涉嫌向女生摸胸接吻,2人赤裸磨蹭。事後女生答應成為其女朋友後,他再涉向女生稱「想要全部的妳」,數次與女生進行無套性交。男教師否認非禮及非法性交等共7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今(23日)在區院被判囚3年9個月。法官陳廣池斥被告濫用事主的信任及師長的身份,刻意令事主沉浸在以為是戀愛的氣氛,使一個容易受傷的女孩子自動獻身,更令事主患上創傷後遺症,「人生某程度摧毀咗」。法官判刑後寄語勉勵事主世界很大,不要因一個男人而自毀前程,望事主能在真正朋友的扶持下,決心站起面對前路,才不枉此生。
被告馮霆麾(38歲)否認2項非禮,及5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共7罪,指他於2019年1月至8月間,在其住所非禮15歲女童X,另與X非法性交。辯方求情指被告於美國修畢英國文學與寫作學位,後回港任職教學工作約10年,期間亦修畢碩士學位,被告對自己的工作有熱誠,亦深受學生歡迎。辯方並讀出被告、其父母及曾任教的兩名女學生所撰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自責及悔意,且明白因案件已不能執教鞭,付出沉重代價。惟法官卻質疑被告在信中隻字未提事主,認為被告只是表達對因案失去教席的想法,「提都無提到X,何來悔咎?何來自責?」辯方則回應指被告信中表達或較隱晦,強調被告已感悔咎。辯方重申案中沒證據指案件涉及暴力或威嚇等元素,另提及事主創傷報告中事主述及超逾案情所及的事件,認為法庭量刑時不應考慮該些內容。法官指會據控罪基礎量刑,並指從報告中可見X受事件影響甚深,「佢嘅人生某程度摧毀咗,我喺法庭見過咁多,未見過咁淒涼」。
法官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X當時因自幼照顧她的祖父去世而情緒低落,又因生母與繼母爭執令情緒不穩需要治療。此時獲被告關懷,很快便墮入情網。但此關係令她有道德掙扎及受孕憂慮,加重其抑鬱及憂慮感。當X發現被告與另一女生亦拍拖時,更感到震驚失望及傷害,明白自己只是洩慾工具,自我形象重創,自此從朋友圈抽離,卻沉浸在社交網頁與陌生男性發生性關係,形成惡性循環。總括而言X就此事患上創傷後遺症,需接受跟進及治療。法官續指被告與X年紀相差近20年,被告濫用師長角色、破壞誠信,犯案時間歷大半年,甚至事後仍操弄X,欲使X不說出真相以使能掩蓋罪行。而被告犯案更沒有使用避孕套,及同時與其他女性拍拖,使X深受影響,皆為加刑因素。案中雖沒有威逼利誘因素,但被告自信其個人魅力,以甜言蜜語及師長身份,令X死心塌地地滿足其性慾。法官指作為人師的天職是培育學生、作為男友的責任是關愛女伴,而作為成年人、尤其是男人,有責任給予年幼無知的孩童正確戀愛觀念,惟被告卻刻意令X沉浸在以為是戀愛的氣氛,令X自動獻身,行為對X產生傷害,考慮後將被告判囚。
案件編號:DCCC 3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