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Telegram煽惑破壞店舖 學校圖書館管理員被控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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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梓峰在涉嫌犯案近3年後被控。(楊志權攝)
學校圖書館管理員被指在2019年利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發布訊息,意圖煽惑他人去破壞店舖,因而被控1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案件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8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1000港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
本案被告劉梓峰(36歲)報稱學校圖書館館理員。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訊息應用程式「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店舖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ESCC 10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