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申保釋被拒 法官解釋指無法確信他不會續危國安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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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無法確定林卓廷不會繼續危害國安,因此拒絕讓他保釋。
47名發起或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交付到高院審理,當中有34名被告要還押候訊。其中1名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上月於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被拒。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今(28日)頒判詞解釋原因,指林有着強的政治影響力,直至前年11月他仍致力游說國際制裁,認為沒充分理由相信林不會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讓他保釋。
判詞透露,申請人林卓廷一方在聆訊中表示,申請人從沒鼓吹使用暴力或提倡香港獨立,亦沒有請求外國制裁。他之所以經營「Patreon」網頁接受贊助,是因為他失去議席後,需要收入來應付生活開支及法律費用。事實上,申請人已刪除所有社交平台,這反映了他願意遵守特定的保釋條件。律政司一方則反駁稱,申請人在2020年11月開設「Patreon」網頁,旨在促進國際游說事宜及對抗政權,從贊助數目可見,申請人有強的政治影響力。另外,在2019年9月,申請人曾公開表示,將會成立小組游說外國展開制裁。綜合上述因素,律政司認為法庭不能確定申請人不會繼續危害國安。法官最終接納律政司說法,駁回申請人的保釋申請。
本案共47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他們當中有13人現獲准保釋,分別為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黃子悅及陳志全。其餘被告則須還押。另外,鄒家成和余慧明一度獲准保釋,但因違反保釋條件要再度被還押。
案件編號:HCCP 1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