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上水參與暴動 掟磚致清潔工死亡案 誤殺傷人脫罪僅暴動罪成

202207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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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死者羅長清。
2名青年被指於2019年11月於上水參與掟磚,誤殺70歲清潔工人之案件,由5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自今早(12日)10時25分開始退庭商議裁決,並在考慮了約6小時後終達成裁決。陪審團一致裁定2名被告的誤殺罪均不成立,並以大比數裁定2人蓄意傷人罪罪名不成立。至於暴動罪,陪審團則以大比數裁定暴動罪成。法官杜麗冰最終將2人的判刑押後至本月22日早上9時半處理。
2名被告依次為現年18歲的劉子龍(花名牛屎)及現年17歲的陳彥廷。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因從事非法行為誤殺男子羅長清(70歲、清潔工人),及於同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現年63歲男子X,以及參與暴動。據控辯雙方同意事實指,2名被告為小學同學。次被告的兄長及母親今亦有到庭,且在散庭後與次被告的法律代表等擁抱。
控方案情指,2019年11月13日早上,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以磚頭等堵路,其後有市民把磚頭搬回行人路,當中包括事主X,其後有穿黑衣人士阻擋他們,據X指當中包括首被告劉子龍。及後有一眾穿黑衣人士撐著傘走近X等人,並向他們拋擲磚頭等物品,非穿黑衣的人士亦曾擲物還擊,當中有片段拍到整個過程。據X指當時他曾揮舞鐵通,及後有人以鐵鋸攻擊他的大腿,據控方指該名持鐵鋸人士是次被告陳彥廷。片段又拍到在現場的死者羅長清被磚頭擊中倒地,其後送院搶救,最終於翌日不治,死因為頭部受傷致死。2名被告及後被警方拘捕,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在現場參與示威但沒有打人,次被告則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用鋸刺向1名阿伯。
控方指現時雖無證據顯示2名被告有向死者掟磚,但他們是與其他掟磚黑衣人共同行事,屬夥同犯案應承擔罪責。辯方則指控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片段中在現場出的就是2名被告,並就首被告的警誡供詞及次被告於錄影會面之招認之準確性提出質疑,並指2人是在警方威逼利誘下作招認。至於涉及X的蓄意傷人罪,2被告則指X打人在先,他們的行為屬自衞或保護他人。
案件編號:HCCC 3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