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紅館意外 工會指表演前無足夠時間處理舞台機械及安全
202208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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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團MIRROR紅館事故,令各界關注舞台表演安全,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內務副主席陳頴業今日(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MIRROR演唱會意外非常罕見,問題在於監管不足,而不是舞台機械。他認為事故中除掛上涉事大型屏幕的承辦商要負責外,主辦單位及演唱會監製亦有責任,並指出在第一場演唱會舉行當日早上才進行總綵排,沒有足夠時間處理舞台機械及安全。
陳表示,希望政府不要高度介入舞台工作,若全禁有風險舞台設計,是「斬腳趾避沙蟲」限制創作空間。他又稱,舞蹈員議價能力低,難以拒絕主辦單位額外要求,如出現不合理安排亦難以追討,甚至被列入黑名單影響工作機會,他建議成立舞蹈員工會,制訂工作守則及指引。
另外,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亦在電台節目表示,相信舞蹈員是以自僱形式受聘參與演唱會,不受《僱傭補償條例》保障,一旦在賠償上出現爭執,有機會要由法庭處理,估計過程要以年計,對受傷員工影響大。她又稱,舞台設計涉及大量工程,卻不受《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管,目前只能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要求僱主確保工作安全,違規罰款由50萬減到20萬港元,認爲條例未能有效保障舞台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