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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福華街132號貴華樓一間堆滿物件的「垃圾屋」,本周四(22日)揭發姓葉(43歲)女租客在屋內飼養多隻貓咪,惟貓隻未獲妥善照顧,執法部門經調查後,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將其拘捕。葉女在今日(24日)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上旬向執法人員報到。
另外,涉事單位環境惡劣,多隻膽小貓咪懷疑匿於雜物堆內,相關部門人員未能即時悉數捕捉帶走,遂於事件曝光當日開始設置誘捕籠,希望引「貓」入甕。東網記者今晨返回視察,發現屋內仍有至少3隻貓咪自由走動,惟牠們警覺性高,暫未被誘捕籠捕捉。
至下午4時許,記者再度上門觀察情況,見到一隻貓咪已經落入誘捕籠內,另有一隻貓貓在附近走動,惟難以判斷牠們是否今晨曾經出沒的3貓,亦未知相關人員何時將關入籠內的貓貓帶走。愛協方面未有對情況作出回應,僅指該宗案件的資料需要向執法部門查詢,未能透露更多詳情。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為止,共有7隻貓於該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經該署獸醫初步檢查後,有關貓隻情況尚可。署方將繼續向有關部門及動物福利機構提供所需協助。政府一直重視保障動物福利,並關注殘酷對待動物的個案。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任何動物,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案發周四(22日)早上7時許,有大廈居民報案投訴涉事單位漏水並傳出異味,消防員到場破門入屋揭發案件。愛協及漁護署人員先後到場,當日在連番努力下成功捕捉14隻貓,並在單位內設置籠具,誘捕仍未尋獲的貓隻。人員昨午(23日)返回現場,再在誘捕籠內帶走1大2小貓咪,連同東網記者今晨發現貓隻,即涉事單位內至少飼養20隻貓。

再有貓貓被關入誘捕籠,附近另有一隻貓咪亂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