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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男子在將軍澳寶琳邨住所與女兒爭執得如火如荼之際,一隻由女兒飼養的鸚鵡不識趣,竟拍翼飛到他的頭上,男子隨手便將鸚鵡拍落地,導致鸚鵡受傷。涉案男子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1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認罪,裁判官准被告保釋至2月1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56歲男被告陳利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2023年10月24日,在將軍澳寶琳邨某單位,殘酷地惡待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作為,而導致一隻白色鸚鵡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拍打上述鸚鵡令其跌在地上,致其頭部及尾部受傷。
案情指,被告的女兒在涉案單位養了3隻鸚鵡。案發當日,被告與女兒發生爭執,期間,一隻白色鸚鵡飛到被告頭上,被告感到煩擾,出手拍打鸚鵡,鸚鵡跌在地上受傷流血。鸚鵡經治療後已康復。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鸚鵡亦已康復,冀法庭判處非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KTCC5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