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唆擺被控圖販毒青年認罪 女大律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裁脫罪

2024年03月01日 10: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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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曉惠(右二)離開法院。(溫卓賢攝)
女大律師被指與其團隊,唆擺被控企圖販毒罪的青年馬家健認罪,以換取同案被告撤控。女大律師最終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她否認控罪,案件經開審後區院法官張潔宜今(3月1日)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法官指因認為馬並非誠實可靠證人,其證供不合情理且不盡不實,故未能肯定被告與馬會面時的實際情況,不能肯定被告是串謀協議的一員。不過法官表明如接納馬的證供,會裁定被告罪成。
33歲女被告張曉惠任職大律師。她被控與陳強利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一同串謀與馬家健及其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涉及販運1,185克可卡因的刑事案件中,虛假地表示洪智謙從沒要求馬家健收取包裹,以及陳述洪智謙並不涉案。控方指控被告與陳等人達成協議,當被告在一宗販毒案作為馬的代表大律師時,使馬認罪及發出手寫指示,向控方表示沒有受任何人指使接收有毒品包裹及表示認罪,以換取洪獲撤控。
法官裁決指,有關馬家健證供,馬承認早在他就販毒案於2016年被捕一刻便多次說謊。即使去年10月就本案作供時他仍然說謊,指就收取有毒品包裹時沒有收報酬,直至辯方盤問時才承認有收取報酬,更承認只要是對他有好處,甚至會向法庭說謊。法官認為馬絕非無知青年,並一直堅持其慌言。法官認為馬就本案作出的供詞均不可信,且有違常理。
被告方面,法官指考慮本案證據後仍認為她說法不可信。如她在其他聆訊時供稱馬曾向她提過有收報酬收包裹,手寫指示馬卻稱沒收報酬,但被告一直沒有要求馬澄清,法官認為被告不可信且違反大律師專業守則。另外據被告予控方發信,指洪智謙與販毒案無關,被告卻稱馬從沒有說過要協助洪,信中說法與馬的指示不符,因此法官認為被告說法不可信。法官最終基於未能肯定被告與馬會面時的實際情況,才讓被告脫罪。但法官表明,如接納馬的證供,被告行為顯然是為了洪的利益而作出,必然是串謀協議讓馬認罪令洪脫罪的一份子,故會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DCCC 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