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展內無註冊交易逾12萬元寶石 三人被捕成監管制度首例

2024年03月03日 20: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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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珠寶展上周二至六在亞博館內舉辦。(香港貿易發展局)
亞洲國際博覽館上周二至六(2月27日至3月2日)舉行「香港國際鑽石、寶石及珍珠展」期間,一間本地公司涉嫌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寶石交易,三名人士被香港海關拘捕,現正保釋候查。該案件是海關自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9個月註冊過渡期結束後,首宗偵破的案件。
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隨着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由2024年1月1日起提交註冊申請的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或現金交易。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而相關過渡期在去年12月結束。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