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暴動案續審 控方指林卓廷故意去挑起事端 目的是火上加油

2024年03月12日 14: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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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今日(12日)於區院續審,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出林當日因見到港島區動用了大量警力,才故意去元朗挑起事端令警方疲於奔命,藉此攻擊警方辦事不力。林否認控方說法並激動稱:「點知佢(警方)咁耐都唔來,我邊有水晶球」。控方又指林到元朗的目的是火上加油,並非是保護市民,但林否認。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6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控方盤問林時,問及林對元朗的熟悉程度時提及林知否元朗可能多原居民居住故比較團結。法官陳廣池隨即指「有原居民都唔一定團結,即中國人就一定係團結?」控方隨即改問原居民是否地域意識較強,林則回應指他認為是鄉情較重。
控方問及當日林在元朗站有否留意白衣人拿着「保衞家園」的紙牌,林稱沒有留意。控方期後指林會否理解到當時白衣人是擔心區外人士會到元朗搞事,但用錯誤方法保衞家園。林即表示「唔會囉」,又指他們只是「搵藉口打人」。控方又提到林聲稱當日較關注港島區遊行後有人發起到中聯辦的事,而當時中西區一帶已有暴力事件發生,但元朗仍未有實質行為發生,質疑林為何不去中西區而要到元朗。林解釋他當時不想去中西區如此激烈的場面,因他不覺得能發揮到積極作用,故才入元朗,但不知「會發展到咁恐怖場面」。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