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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本港足球隊涉打假波。廉政公署去年採取「碧草」行動,瓦解一個涉及非法外圍賭博的「打假波」貪污集團後,本周一(27日)再採取「勁草」行動,拘捕12名涉嫌打假波的本地男子(24至54歲),包括有港超足球隊、乙組球隊的主教練及球員、集團主腦及骨幹。據悉,案件涉及港超聯球隊均業北區。
其中3名被捕人來自其中一隊港超球隊,分別為1名主教練、一名中場和一名守門員;5人來自乙組聯賽足球隊,分別為1名教練及4名球員,該4名球員踢中場及後衞;另1人則效力另1支乙組足球隊,他是中場球員,案發時他與該名港超聯主教練效力同一支乙組球隊,2人以球員身份受賄打假波;餘下3人為俗稱「艇仔」的外圍賭博中介人,他們均為本港足球隊的教練及球員。
廉署亦搜查超過20個地點,包括疑犯的住所,同時會見了20名相關人士,包括本地足球員。12名被捕人士透過行賄及受賄,操控所效力球隊的表現及賽果,目的便於自己或集團同夥於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有關行賄及受賄、和違反賭博條例等罪行,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
廉署調查發現,案件涉2021年起的3個球季,每名涉案球員每場可獲數千至數萬港元不等。被捕的港超聯主教練及乙組教練招攬球員、操控入球、角球等數目,教練在場邊打暗號,如戴帽、拎水樽或除外套等發出指令,同時透過親信及家人投注,除收賄款外也投注雙重獲利,個別被捕人每一賽季投注額達100萬港元。
廉署表示,案件涉及1支港超聯及2支乙組球隊,涉案港超聯球隊打假波賽事涉及今季,大概涉及數場賽事。乙組球隊則涉2021、2022、2023年球季,球隊本身不涉及造假,只是個別球員本身的問題。集團主腦及骨幹在加入球圈前已認識及染有外圍賭博習慣,他們加入球圈後嘗試拉攏其他球員得其想要的結果,以便在外圍賭博中獲利,案件並非有組織性,也不涉及球隊管理問題。
至於被捕人士的家屬及親友須再作調查,現階段未需要拘捕,但不排除有其他執法行動。廉署強調,足球貪污絕不能姑息,廉署一直與足總保持聯絡,包括先後兩次檢查其守則及行為指引,也因應去年碧草行動檢視其業務涉貪風險高的範疇,呼籲足球員發見貪污行為要拒絕及舉報。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表示,貪污「打假波」不單違法,更與體育公平競賽的原則背道而馳,絕對不能容忍。

再有足球隊教練及球員打假波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