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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居屋選樓已經完結,九千多個單位全數售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宣布新一期居屋揀樓程序今日(31日)完結,所有單位已售予合資格的申請者。「居屋2023」推售的單位包括六個新建居屋發展項目,共9,154個單位,61個於數年前推售後因買賣協議撤銷而收回的單位;以及412個租者置其屋計劃回收單位。在申請期內,房委會共收到約17.2萬份「居申請表。
發言人指,「居屋2023」於今年1月31日開始選樓,並按申請類別的優先次序,分批發信邀請合資格申請人選樓。經過約70天的銷售,所有單位已經售出,銷售情況與去年計劃相若。
房委會已提醒資助出售單位業主須遵守相關居住規定,有關單位須由業主本人及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居住。若業主或其家庭成員未有先得到房委會書面同意,不再實際或永久居於該單位,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將單位交還,有關費用及支出須由業主負責。若發現業主違反相關規定,有關人士就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供出售證明書」的申請,將不會獲批。即使證明書已發出,房委會亦有權撤銷,即有關業主將不能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該單位。
發言人表示,為免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日後被撤銷,明日(6月1日)起,資助出售單位業主申請「證明書」時,須提交最近6個月內由公用事業機構發出的帳單副本作為居住證明。若申請者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房委會會拒絕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