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非禮下屬等7罪 帶女事主入殘廁 強吻摸胸逼口交

2024年08月12日 13:3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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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2022年跟下屬到粉嶺熟食中心晚餐,食飯飲酒。期間,陸振中被指先後3度帶一名飲得酩酊大醉的女下屬到殘廁,把門鎖上施「鹹豬手」,大肆摸下屬胸腰背再強吻她,並逼她坐廁板為他口交。他另涉嫌在不足一個月後危險駕駛,並襲擊一名女子及兩名男子。陸振中被控非禮、危險駕駛及襲擊傷人等7項罪名,案件今(12日)在區院開審。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對於被告逼他口交,她感到「好難受」、「唔鍾意、唔想」,又情緒激動地說,自己當時明明表明不想去廁所。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任職警察,他被控的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分別3度非禮女子X。他涉及的另一宗事件,控罪指他在2022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危險駕駛,襲擊女子X致造成她身體受傷害、襲擊男子蔡文浩意圖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及襲擊男子賴文顯。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被告任職沙頭角分區指揮官,X是他的下屬。2022年6月22日晚,被告及X等人,到案發熟食中心食檔晚餐。期間,被告曾指示X把啤酒「杯杯清」,X很快便喝了大約6杯啤酒。X感到暈眩,四肢無力,有時伏在飯桌上休息。X曾三次離開飯桌,前往廁所範圍,被告在殘廁內非禮X。
控方指,第一次事件發生於9時許。X步履不穩地走向廁所。被告尾隨,扶住X肩膀,之後把她拉進殘廁,被告自己也進去。被告鎖門後熊抱X,強吻她的嘴唇,隔衣摸X的胸部、腰部及背部。接着,被告要求X坐到廁板,用手把X的頭壓向被告下體。X的嘴唇感覺到被告已抽出勃起的陽具。X說「唔好」,試圖推開被告,但不成功。兩人離開殘廁約10分鐘後 ,被告再扶X離開飯桌,把X拉進傷殘人士廁所,並立即鎖門,重複上次事件的作為。至翌日凌晨12時許,被告再拍醒X,扶她離開飯桌,X一度失去平衡 ,跪在地上。被告扶X往殘廁,用相同方式非禮她。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