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立法遲 間接炮製路倒屍

2024年08月13日 20: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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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香港電動可移動工具仍未合法化,當局早於2020年已着手研究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使用,但合法化的修例工作至今仍未有定案。《東呼即應》走訪不同界別剖析議題,有用家坦言本港相關政策較其他地方落後,亦有售賣電動滑板車店主認為,用家的違法行為令大眾有誤解,形成負面印象,影響生意。有議員則建議在討論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前提下,加大宣傳使用此類產品的道路使用守則。
本港今年上半年發生363宗致命及嚴重受傷意外,341人屬嚴重受傷、51人死亡,其中有7名是踩單車人士,涉及單車的奪命意外飆升2.5倍。除了有「單車友」缺乏危機意識,電動單車用家亦往往導致險象環生,他們大多根本無車牌,對道路標誌及使用者守則自然所知不多。
《東方日報》早前曾報道,有行車記錄器片段顯示,一名目測是非華裔男子騎着一輛電動單車,在馬路左邊慢線突然抽出,越過中線,駛到最右邊的快線,期間扭右的巴士及快線踩油前行的七人車,已可將該男子捲進車底兩次;當時在慢線前方有一輛執法部門車輛停靠,卻未有執法。
電動滑板車車主A先生指,遊日期間曾租用當地電動滑板車,並在回港後購買,多用以外出買食物或送小朋友上幼稚園。他認為上高速公路、無視交通燈等行為對其他守規矩用家不公平,認同需票控,自言從不會踩出馬路,在行人路亦一定落車推車。對於本港遲遲未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他直言當局一如既往「慢數拍」,舉例指若上班地點與居所較近,有電動滑板車便不一定要「長途巴士短搭」,省時之餘亦可節省很多資源,而且本港執法部門有充足人員,相信就算電動滑板車合法化亦不會出現如內地般亂象。
電動滑板車店店主阿Mic亦表示,市民不正確使用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會引致負面印象,相關負面新聞亦對銷情有影響。他強調,已盡量按照國際標準經營,售賣時速限定最高25公里、中型或偏小的代步車輛,亦有與顧客解釋現在未合法。他稱早期引入時顧客多遵守秩序,但後來有人用以送外賣,亦有人「開快車」引來居民投訴。他又指,普遍市民均歡迎本港可使用電動滑板車,希望當局立法規管後,市民按指引使用作為代步工具,便利生活。
議員楊永杰則認為,當局執法過於寬鬆,例如很多外賣員均使用電動單車,經常在行人路上穿梭,對行人構成危險,促請當局必須依法執法。他指出,單車不可在路面上行駛,亦不可上高速公路,但市民往往不清楚相關法例,誤以為電動單車並非單車一類,認為當局必須隨着電動單車的興起加大宣傳,令駕駛者知道電動單車不可上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