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護士男友遇截揭藏毒 男醫囚10個月 官指監禁屬唯一判罰

2024年11月08日 15:5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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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
今年3月,一名公立醫院婦產科男醫生與一名男護士,在油麻地登打士街被執法人員截查,揭發兩人疑身攜俗稱「偉哥」的昔多芬、冰毒及吸毒器具。兩人被捕,男醫生在警誡下稱,與男護士是情侶關係。兩人早前承認藏毒及販毒等6罪,其中護士罰款5,000港元,醫生則延後至今日(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監禁是唯一合適判罰,遂判處被告入獄10個月。
本案兩名被告分別是柳國豪(31歲,報稱護士)及陳浩霖(32歲,報稱醫生)。柳國豪早前已被判罰款5,000港元。陳浩霖的代表大狀今進一步求情指,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已沒有毒癮。而被告之前染上毒癮,是因為新冠疫情後,工作量超出負荷。大狀力陳,被告後悔不已,他已吸取很大教訓,洗心革面,之後亦會受醫委會聆訊的煎熬,冀法庭先索取社服令或感化報告始判刑。
惟裁判官指,判處非監禁刑罰是偏離原則,給被告假希望,勢遭律政司覆核。裁判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會分派毒品,考慮到毒品數量、量刑整體性等因素,就6罪判被告入獄11個月,因被告良好品格,減刑1個月,判被告入獄10個月。
兩人共被控6罪。其中柳單獨被控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罪,指他於2024年3月26日,在油麻地登打士街8號外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陳則單獨被控藏毒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毒的器具共兩罪,指他管有毒品及管有一個冰壺。兩人另外共同被控管有第I部毒藥、販毒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毒的器具3罪。控罪指兩人同日在紅磡九龍海逸君綽酒店3378室,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販毒及管有一個冰壺。
案件編號:KCCC 82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