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撞倒男童 司機危駕罪成判囚13個月兼停牌2年
2024年12月10日 12: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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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推單車過馬路捱私家車撞。
一名13歲男童去年5月在大埔公路推着單車橫過馬路時,遭一輛私家車撞倒,一度昏迷。涉案私家車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監13個月,停牌2年。
62歲被告王本方,報稱是退休人士。他被控於2023年5月6日,在大埔大埔公路元洲仔段近燈柱EA4004,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NX4419的私家車,引致姓麥男童身體受嚴重傷害。案情指,2023年5月6日晚上10時許,13歲的姓麥男童,在行人交通過路燈為綠燈時,推着單車過路。被告駕駛私家車,沿大埔公路元洲仔段往吐露港公路方向駛去,違反交通燈號,進入行人過路處,之後私家車左邊擋風玻璃撞倒麥。被告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儀拍攝到事件過程。
案情續指,事主不省人事,送院治理,顱骨凹陷骨折,同年8月14日出院。警員到場查問被告,被告稱:「我聚完餐準備返屋企,去到紅綠燈嗰度,砰一聲就撞到佢,跟住我停咗喺度,我完全睇唔到有架單車。」涉事路段車輛限速50公里,法證驗視後,認為被告車速在碰撞前約61至67公里。驗車主任指,車輛沒有機件故障。
案件編號:D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