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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称为警队明日之星、驻守湾仔警区的总督察何兆东,涉嫌收受一名商人提供总值超过114万港元现金和礼物,在履行职务时优待该名商人,又多次向该商人泄露警方内部资料,其妻亦被指涉案。何兆东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其妻则被控一罪,案件今(23日)在区院再讯。何兆东妻子的律师称,仍需时翻查本案的资料,申请将案件再押后,而没有律师代表的何,其法援申请仍在处理。法官最终决定将案件再押后至4月10日再讯。
两名被告分别警务处总督察、38岁的何兆东,他于2023年3月2日停职;以及何的妻子,即36岁何姸頴,她报称是家庭主妇。本案首次在裁判法院提堂时,裁判官批准两名被告保释。其中何兆东的保释金由5万港元大幅提升至120万港元,其妻保释金则维持在2万港元。两人不可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惟何因未能缴付保释金须还押。
何兆东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于2021年8月26日,接受50万港元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他在一宗警方档号WCH RN 21009680袭击案件的调查中,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曲海鹏的诱因或报酬。他另被控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 ,接受形式为金钱及礼物,即童装、现金及一个手袋,总值648,546港元,作为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曲海鹏的诱因或报酬。
馀下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指,何兆东于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6日期间,向一宗警方档号WCH 21022605涉嫌诈骗案件的报案人曲海鹏,泄露警方内部资料;以及在该诈骗案的调查中,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该曲海鹏。何另被指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向曲海鹏及/或一宗警方档号WCH RN 22012342涉嫌虚假文书案件的报案人梁国兴,泄露警方内部资料;以及在该案的调查中,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该曲海鹏及/或梁国兴。最后,何被指于或约于2022年10月5日,向曲海鹏泄露有关名为庄鹏翱的人士的警方内部资料。
何姸頴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她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 日期间,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何兆东,接受童装、现金及一个手袋,总值130,946港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何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曲海鹏的诱因或报酬。
案件编号:DCCC 13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