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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點燃樹枝引發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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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上周六(8日)報道,四川省西昌市兩批總共7名兒童去年2至3月分別燃放煙花及玩火,引發森林火災,眾人家長須合共賠償14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55萬港元)。
2024年2月12日,西昌市馬道街道辦家園社區發生山火,起火原因與9歲男童吉好某某、9歲男童李子某某及14歲少年沙某某一起到馬道鐵路公安處家屬區背後燃放煙花有關,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約32萬港元),涉案人員監護人遭索賠同額損失。
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開元鄉開元村2組村民9歲男童沙某某、9歲男童陳某、11歲女童陳某某及6歲男童阿忠某某在裕隆回族鄉馬國魚塘旁山溝里放羊時,多次用打火機點燃樹枝玩耍,山火迅速蔓延引發火災,造成經濟損失115萬元(約123萬港元),涉案人員監護人同樣遭索賠同額損失。

警方帶兒童到事發現場指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