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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雷曾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台灣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所長林志雷涉嫌對南澳鄉公所女課長性騷擾,遭申誡兩次,並予調職。台媒周一(17日)報道,宜蘭地方法院近日裁定林志雷強制罪成,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18萬元新台幣(約4.3萬港元)罰金。
受害女課長指控,事發於2021年3月,當時擔任南澳鄉公所農政課長的林志雷,曾在原住民族運動會的活動會場兩次強行擁抱她,先從左側用雙手環抱,她掙脫後,對方又從後方抱住,兩次都有碰觸到胸部。
宜蘭地方法院認為,林志雷雖然強力擁抱女課長,但並非有意,碰觸被害人胸部時間不長,不符猥褻行為構成要件,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