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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被裁定罪成。
醫院管理局高層莊慧敏及其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嫌在黃埔一間超市偷竊逾1,600港元的食物,經審訊後,兩人被裁定罪成,各判罰款5,000港元。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於去年10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人早前向姚官申請往終審法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姚官今(5日)經開庭後即時拒絕兩人的申請。姚官指上訴方只是將早前的上訴理據經包裝後再重新提出,並不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
本案兩名上訴人是男子趙名宇(48歲)及女子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控罪指兩人於2022年4月23日在九龍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0件食物,總值1,632.8港元。上訴方於早前上訴時指,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兩名上訴人的相關招認是出於自願,以及沒有行使酌情權將其剔除。但姚官則認為,案中有充分證據且有兩人的招認,原審裁判官的裁決正確,駁回兩人之上訴,維持原判。
就是次申請,上訴方稱原審裁判官誤將上訴人的口頭招認和補錄供詞當作事實,陷入「認知性假設」,影響其評估分析。姚官則指就自願招認的部分,他於早前的上訴聆訊時已作出詳細考慮和分析,上訴方只是將理據重新包裝成不同的詞句,並不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
案件編號:HCMA 2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