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版>新聞>中港台
  • 政府刊宪11乡郊代表须补选 提名期3月底结束

    新聞觀看次數:607
    香港時間
    03月07日(五) 11:15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政府刊宪11乡郊代表须补选。
    ​政府今日(7日)就乡郊补选刊宪,11个乡郊代表席位需要进行补选,候选人提名期为本月18至31日。当局指,候选人必须在办公时间,亲身向相关选举主任递交已填妥的提名表格,若该村有超过1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参选,该村将会在4月27日进行投票。
    当局指,是次补选将为6条现有乡村、5条原居乡村/共有代表乡村各选出一名居民代表。该6条现有乡村为乌石角、锦山村、大埔头、围头村、矿山村及东镇围;而5条原居乡村/共有代表乡村则为观音山及岗背、下岭皮、蛤塘、蚝涌以及坪墩。
    当局指,参与原居民代表选举的候选人必须是该原居乡村/共有代表乡村的原居民,并已登记为该村的选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至于居民代表的候选人则必须是该现有乡村的居民,在紧接提名之前的6年内一直在该村居住,并已登记成为该村的选民。
    当局又指,所有候选人必须是年满21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获得最少5名该村的登记选民提名。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于一类选举中参选。
    提名表格于民政事务总署和新界各区民政事务处派发,亦已上载至乡郊代表选举网页。候选人必须亲身向相关选举主任递交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以及周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当局指,在提名期结束后的14天内,所有有效的提名会刊登宪报,所有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将获个别通知。
    民政总署发言人表示,若有超过1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在同1条原居乡村/共有代表乡村或现有乡村参选,该村将会在4月27日进行投票,合资格选民将收到列明投票日期、时间及地点的投票通知书。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