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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向其他地盤工索賄 工頭及建築工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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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月07日(五) 15:5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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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被告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一名工程分判商時任「工頭」及一名時任建築工人,涉嫌於新冠疫情期間興建一個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時,向四名經其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000港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被告今日(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兩名被告分別為呂宇山,53歲,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正洪)時任「工頭」;及陳强,46歲,正洪時任建築工人。二人共承認三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判刑,並將兩名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索取呂宇山的背景報告及陳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透露,正洪於2022年3月至6月案發期間是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負責為地盤提供建築工人。呂宇山則負責向正洪介紹工人,以及在該地盤監督包括陳强在內的多名釘板工人。2022年3月初,陳强介紹四名釘板工人到該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港元,由呂宇山負責監督工作。兩名被告先後向該四名工人索取賄款,要求他們向呂宇山支付每個工作天500元賄款,以協助他們受聘。廉署調查發現,該四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於是在獲發放工資後向呂宇山支付賄款,涉款共約98,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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