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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總工會指若分判層級過多,有分判商未必會投入資源培訓安全。
香港建造業議會早前指行業內存在分判層級過多問題,構成安全隱患,呼籲加強規管分判制度。建造業總工會表示,最多三層是建造業界內的共識,可以接受分判商將工程控制在最多分判三層,若只有兩判會更加好,不過按實際情況來說,他們在成本操作上可能會昂貴。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今日(1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現時私人工程最多是三層分判,分別大判、二判和二判的判頭,而在政府工程內要求為兩層,分別大判和二判,亦有三判,但按業界目前情況,有四判、五判的情況亦屬非常普遍,他解釋多少個分判商不是強制性,是合約要求,故政府工程與私人工程是不同。他補充合約上只規管二判和三判,業界內有判頭會分部分工程予工人做,「可能佢想賺多啲」,這些都不在合約內。
分判層級過多是否與易發生工業意外有關係。他指有存在這些因素,若分判層級過多,其管理難度「高咗」,通常是大判管理整個地盤,若有隱形的判頭,大判是否可以觀察到他們的問題,而且分判過多,利潤自然會減低,除了出現安全問題,還有地盤管理、施工的問題、風險評估和安全守則等「落唔落到地」。現時地盤正進行兩套制度,安全主任管安全,管工就管施工和進度,行內亦有趕工文化,有地盤鋌而走險忽略安全。他指判上判,利潤只會愈來愈少,在安全方面是否有能力投入是成疑,管理層會投入資源培訓工人,例如講座,但去到低級分判工會因利潤微薄,未必會投入資源培訓安全,有些個人防護工具有機會叫工人自己買。
被問到分判層級過多導致工業意外,會否令工人家屬難追討。他則指會向總承建商追討,但問題是分判有二判、三判,若再判,其「僱主喺邊度」,會出現爭拗,若是小判頭根本沒有權力,所以有工人受傷就會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