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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老闆與小三合照勒索 員工偷雞唔到蝕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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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月15日(六) 01: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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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檢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許男。
    台灣一名許姓男子早年偷拍老闆陳男手機,以握有對方與小三照片,向陳勒索2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5.8萬港元)。台北地院審理時,陳與許和解,要求許捐12萬元(約2.8萬港元)予社福協會,但許男借機偷取協會空白收據,偽填12萬元收據後拍照交差,但東窗事發。至周五(14日),北檢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許男。
    在2016年,許男偷看陳男手機發現陳與小三性慾照及偷情對話,至2021年傳訊給陳勒索。陳心生畏懼下,先後匯款共25萬元至許男指定帳戶。後來陳男報警,警方逮獲許男。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與許達成和解,陳要求許捐款給恩加貧困家庭協會12萬元,同意給予許緩刑。2021年11月2日,許男以假名「李仲雲」至該協會表示要捐1000元,確認協會捐款收據放置處後即離去。
    數分鐘後,許再返回協會,佯稱內急借廁所,趁工作人員不在時,偷取協會事先蓋印的空白收據本,在收據第一聯偽填12萬元後取走,再偷偷把收據本放回,事後許男將偷走的偽造收據拍照,再交由律師傳送法院陳報,但被書記官查覺有異,向協會查詢,協會調閱閉路電視發現收據本被偷。許見東窗事發,才於2021年11月8日以郵政劃撥方式捐款協會12萬元,但北院認為許不知悔改,因此不給許緩刑,並以許男涉恐嚇取財2罪判許應執行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約4.9萬港元)確定,並以許偷竊、偽造捐款收據犯行,向北檢提出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