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被告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获判无罪。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交易银行部时任主管,被指于前年多次向一名前女下属施“咸猪手”,因而被控3项非礼及两项普通袭击罪。被告否认所有控罪受审,今(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获判无罪。裁判官认为,女事主证供不可靠,裁定5罪均不成立,并批准辩方讼费申请。
54岁被告黎敬伦,报称任职公司经理。他被控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4月6日及6月1日,在中环中国建设银行大厦与友邦金融中心之间的天桥、近昃臣道的行人隧道以及置地广场的扶手电梯上猥亵侵犯女子X。他另被控于2023年3月中旬至4月24日,在中国建设银行大厦3楼交易服务部两次袭击X。韩籍女子X在审讯时供称,被告是她直属上司,案发期间,被告曾数次用力“笃”她右边臀部。其中一次,两人穿过一行人隧道,她感觉到后方有一只手曾握住她臀部,她望向被告时,被告即微笑。
裁判官裁决时指,X事后似乎不太想协助执法部门调查,甚至曾向其他人表示,幸好事发时附近没有人。法庭认为,X竟不想有人在旁协助,这并不寻常。另外,X在上庭作供前曾删除某些讯息,而这些讯息可能与案有关。种种因素下,法庭认为事主证供不可靠,严重怀疑事主没有道出全部真相,判被告面对的5罪全部不成立。裁决后,辩方申请讼费。控方反对,指因辩方没有披露所有资料,令控方以为证据强。裁判官听取陈词后,决定向辩方批出讼费。
案件编号:ESCC28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