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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子(蒙頭者)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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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一名無業男子涉嫌多次襲擊、禁錮及以水果刀要挾前妻索要金錢,其後更拒捕並持刀傷及兩名執法人員後遭制服。澳門執法部門今日(21日)表示,調查得悉該男子曾多次到女事主住所長時間停留,並曾押送事主到櫃員機提款,以及多次以暴力及威逼手段索取金錢,導致事主身體及精神造成虐待。被捕男子涉嫌觸犯禁用武器、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抗拒及脅迫、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及家庭暴力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子姓蔡,39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他與案中女事主於2023年10月結婚,去年12月辦理離婚手續。調查顯示,女事主離婚後獨自搬到南環區的案發大廈單位居住,並於今年1月23日曾親身報案稱遭被捕男子襲擊受傷,該男子當時被控普通傷害罪、恐嚇罪及禁用武器罪,並遭澳門檢察院採取禁止接觸的強制措施。
至今年2月25日中午,被捕男子違反禁止接觸強制措施,前往女事主的單位內並因金錢問題雙方發生爭執,期間該男子掌摑女事主,並從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要挾索要金錢,其後禁錮事主31小時,男子最終搶去一個價值9,000澳門元的手袋。在本周二(18日)凌晨,涉案男子再次去到案發單位,並趁大門沒有上鎖進入單位,再次用相同的暴力手段索款,並再度禁錮女事主15小時。該男子至翌日再要挾女事主向朋友借款5,000澳門元並逼其到櫃員機取款。
女事主事後於昨日(20日)上午在朋友的陪同下報案求助。當地執法部門接手處理事件期間,在事發單位外發現形迹可疑的涉案男子,執法人員隨即上前截查,該男子見狀立即逃跑,追捕期間更取出水果刀反抗,最終被人員以適當武力制服,過程中2名執法人員及被捕男子均受輕傷,該男子供稱已在內地以2,000元人民幣變賣上述搶去的手袋。

案中檢獲的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