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案发当日政总花槽石壆及地面被油漆染污。
金钟政府总部后门及夏慤道近添美道行人路花槽,于去年11月遭人淋泼红色漆油,事后一名中年女子疑涉案被捕,被控两项刑事毁坏罪。该中年女子今日(2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该两项控罪,并于求情称在新冠疫情期间失业后有经济压力,当日又求职失败才犯案。不过,裁判官认为被告当时明显有备而来,并决定先提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须还押至4月11日判刑。
女被告麦家敏(46岁,无业)被控两项刑事损坏罪。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11月19日,在立法会道1号立法会综合大楼地下立法会花园、政府总部花槽及行人路,无合法辩解而损坏上述两个地方,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辩方求情指,没有案底的被告有大学学历,因为疫情原因失业,令她承受很大的经济压力。案发当日她因为求职失败,情绪一时失控,才犯下此案,并无其他特殊目的。惟裁判官质疑被告当时是有备而来,并决定提取相关报告后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案发当晚约6时许,在某平台高处掷下两支红色油漆,令案发地点受到破坏。因案发现场有闭路电视,被告于事发后2日被捕,她其后在录影会面时供称“我一时唔开心咪扔樽红油发泄。”
案件编号:ESCC 313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