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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今于区院承认欺诈及盗窃共10罪。
一名男运输工涉于约13年前冒认警察,并截停一名16岁男学生,再插赃嫁祸指对方藏毒,声称可替他摆平事件,分别以索取掩口费、安家费及谈判费等不同借口,骗取男生共支付近4.8万元。男生因不够钱向同学的母亲借款从而揭发案件,该运输工其后被捕但又弃保潜逃,至去年经罗湖回港时再被捕。运输工今(26日)于区院承认欺诈及盗窃共10罪,法官听取辩方求情后押后至明天(27日)判刑,期间被告续还押。
被告梁伟杰(现年59岁,案发时任运输工)被控9项欺诈罪及一项盗窃罪,案发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涉及诈骗47,950港元及盗窃一部价值2,000港元的手机。案情指当时16岁的陈姓男学生在2012年11月19日于天水围一个商场买东西吃时,被告突然拍他膊头自称警察,且快速地展示一张类似警察委任证的证件,并带陈到附近银行的后门搜身。被告从陈的斜孭袋搜出一小包白色粉末,并声称陈涉藏毒及要带返警署。陈哭称毒品不是他的。被告称可以帮他,收了陈800港元保管毒品,并索取了他的个人资料和学校地址等。
被告于及后的两个月内,先后4次到陈的学校门外守候,并分别向陈讹称鉴证科人员可能会检验指模、有人指证陈需调查陈的手机及有同袍可帮陈销案等,从而骗走陈的手机及诈骗他合共2,650港元。被告于2013年1月4日又到陈的学校门外守候,称先前协助陈销案的同袍已被廉政公署拘捕,向陈索取3,000港元,换取同袍不供出他的名字,陈向同学借钱交予被告。其后的3个多月内被告又分别多次约见被告称有同袍因陈而入狱,需支付“安家费”,以及需要与黑社会人士谈判以解决陈的麻烦,并索取大额金钱,陈合共支付了33,500港元。
同年4月18日,被告再要求陈支付8,000港元让他与黑社会谈判,陈要求其同学向母亲借钱,同学的母亲拒绝;陈再向其他同学借钱,再交予被告。该同学的母亲其后经学校联络陈的家长,继而揭发事件并报案。被告于同年4月25日被捕,在录影会面否认犯案,反指陈抢走他装有11万元人民币的袋,当场被擒,陈答应分期还款给他,最终没有还钱。被告于同年9月弃保潜逃,至去年经罗湖回港时再次被捕。
案件编号:DCCC 72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