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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投訴局接獲個案按年升5% 逾半屬保單條款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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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月27日(四)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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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倪納思、區詩婷、徐福燊、李紫蘭、丘振雄。(保險投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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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委員會)今日(27日)公布2024年索償投訴統計數字及個案分析。去年投訴局共接獲646宗投訴個案,較上年升約5%。在已審結的356宗與索償相關的投訴個案中,111位投訴人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涉及總賠償金額達1,050萬港元。住院╱醫療保險及旅遊保險是2024年最常引發索償糾紛的兩類保單。
    從投訴類別來看,保單條款的詮釋問題最为突出,佔54%;沒有披露事實及不保事項則分別佔15.5%和16.5%。分項數據顯示,住院╱醫療保險類投訴個案數量最多佔46%,主要涉及醫療需要的界定、賠償金額的計算等問題。旅遊保險類投訴個案佔27%,多與旅程延誤、取消或個人物品損失相關。危疾保險類投訴個案佔10%,主要集中在疾病定義的爭議和既往症的認定上。
    在處理結果方面,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101宗個案在投訴局秘書處的調停下,保險公司與索償人雙方達成和解;154宗個案因表面證據不成立而被駁回;59宗個案的索償人撤銷投訴;42宗個案交由委員會審理,其中9宗裁定投訴人得直,33宗維持保險公司決定。在33宗個案中,委員會建議其中一宗個案的保險公司以通融方式處理,建議獲保險公司接納。單一宗得直個案的最高賠償金額為120萬港元。
    在住院╱醫療保險類投訴個案例子中,劉女士被診斷患上第四期乳腺癌伴嚴重骨轉移,入住私家醫院近兩個月。保險公司僅賠付了部分住院費用,認為其後續住院時間過長且無醫療必要性。委員會審閱資料後,依據醫生的意見,認定劉女士自入院起至少需住院一個月進行必要治療,裁定保險公司需全額賠償劉女士自入院當日起計至少一個月的住院費用,並根據入院前及出院後的跟進治療保障,賠付合資格的必要治療和藥物費用,涉及額外金額約30萬港元。
    徐福燊強調,委員會處理每宗個案都會綜合考慮保單條款、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個案的具體情況。也希望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能夠仔細閱讀條款,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險公司也應加強條款的通俗化解釋和風險提示,共同減少投訴糾紛的發生。
    去年投訴局共接獲646宗投訴個案,較上年升約5%。(保險投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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