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案件由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審判。
江西省九江市有團夥強迫未滿14歲的幼女賣淫,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周一(24日)對此案中的兩名涉案嫖客作出一審判決,兩人均強姦罪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和2年10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魏某和倪某欣於2022年3月至7月,糾集邱某豪、陳某璐、余某濱等人,多次使用非法拘禁、毆打、侮辱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陳某慧在九江市多間酒店賣淫。魏某團夥主要通過社交軟件在網上招攬嫖客,每次賣淫服務收取400至2,000元人民幣(約414至2,068港元)不等。
今次審判的被告呂某2022年5月10日通過社交軟件聯絡魏某,事先談好嫖娼價格和地點,由魏某安排陳某慧到酒店與呂某飛發生性關係。另一被告陳某同月22日搭訕魏某團夥的成員,談好價格後當晚與陳某慧開房,此後再兩度直接聯絡她發生性關係。法院審理認為兩人應知道被害人可能未滿14歲仍甘冒風險,行為已構成強姦罪。此案另有被告嚴某明同被檢方以強姦罪審查起訴,受害人家長稱尚未取得其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