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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地方法院(图)认为何姓女子相关言语已构成性骚扰。(中时电子报图片)
台湾嘉义县一名何姓小学女教师公然叫学童在课堂上脱裤,还按压对方至墙壁导致受伤,被家长控诉她言语侮辱、涉不当管教。嘉义地方法院认定何女已侵害学童身体及人格权,判学校、何女各需赔偿5万新台币(约1.2万港元)。
判决书指,何女于2023年5月18日上社团课程期间,发现一名学童疑似不听劝,于是怒骂“把你的裤子脱下来给大家看”,还要其他学童“不要看电视,看该学童的屁股就好”。为阻止学童奔跑,何女一把抓住学童后,将他按压到墙壁,造成其左脸挫伤。
法官审理认为,何女可预见学童在奔跑过程,贸然抓住对方并按压至墙壁,很可能会造成伤害,却不采取其他侵害较小的管教手段,执意采取高危险措施,造成学童受伤,管教手段已逾越教学、辅导、管教活动必要范畴,侵害学童身体权、人格权。何女对学童侮辱言词,涉及脱裤子、让在场学生观看屁股,客观上具性意味,足以使一般人感到遭冒犯、不受尊重,且学童主观上确实也感受不舒服、被冒犯,已构成性骚扰。而校方选任的外聘社团教师未能专业施教、保障社团学生权益,因此也有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