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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指認涉事停車位。
山西大同一名張姓男子2021年臨時把車停放在私家車位上,遭車位擁有者康男毆打至多處骨折。內媒上周六(29日)報道,康男多次發送短訊承認打人,並直接送來5萬元人民幣(約5.3萬港元)希望私了,遭到張男拒絕,並堅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案情指,張男2021年10月16日將私家車停在康男私家車位,遭康男不斷毆打。2022年3月22日,警方以康男故意傷害為由,刑事立案。2023年3月10日,大同市平城區檢察院作出不批捕決定,認為張男傷情來源不清,現有證據無法排除其他可能性,要求其做致傷成因鑑定,但張男認為事發現場的監控、錄音,康男發來的道歉短訊等均足以證明對方打傷自己的事實存在。
有知情人士透露,檢方認為警方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證據鏈,暫時無法批捕,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證據,因事發現場的閉路電視有盲區,加上張男的陳述存在矛盾,案件仍存在爭議,警方曾與檢方溝通多次,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也介入過,後續張男若有新線索可隨時提供,警方去調查後再進行報捕,張男也有權監督辦案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