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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终审法院今日判处被告减刑至13年9个月。
澳门一名男子前年涉嫌在拱北杀害同乡被判入狱15年,他其后上诉至终审法院。当地法庭今日(31日)表示,被告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考虑到被告是“或然故意”,而非 “直接故意”或“必然故意”,且被告是初犯,判刑可稍为减轻,并裁定其部分胜诉,刑期由15年减至13年9个月。
被告与事主同为澳门居民。案发于2023年7月,被告酒后在拱北的麻将馆与事主因琐事争执,他离开麻将馆后到一间水果店内拿起剪刀,刺向事主身体多处,并大力踢打对方,受害人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