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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發現有人從網上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及分享兒童色情物品,警員調查期間與多國執法部門作出情報交流,經深入調查後於2月24日至3月28日展開代號為「跨欄」的執法行動,合共拘捕435人年齡介乎13至68歲。檢獲266電腦及外置儲存裝置,279部手機,被捕人主要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罪行及其他性罪行。
行動期間香港警方突擊搜查全港各區多個單位,拘捕7名本地男子,當中包括1名16歲少年,涉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警員發現該名少年於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於家中在胞妹知情情況下拍攝其下體,並在手機儲存8張照片。警員在7名被捕人身上檢獲11部電腦、7部智能電話及外置儲存裝置,發現內存162段兒童色情影片及230張相關照片,調查相信他們從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平台、網站,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
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切勿下載、複製或上傳任何兒童色情物品。促致未滿18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獄10年及罰款300萬元。製作、發布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屬嚴重罪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及罰款100萬元。製作或發布更是罪加一等,任何人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入獄8年及罰款200萬元。

2024年發生不同類型兒童色情物品案。

2024年有80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