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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別財會:署任開支3年近31億 逾時補水5年逾6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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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月04日(五)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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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反映有意見認為公務員近年需要兼任或署任職務的頻率較以往高。
    鑑於有意見認為公務員近年需要兼任或署任職務的頻率較以往高,要求政府交代過去3年署任津貼的開支,當局提供的數據顯示,過去3個年度署任開支近31億港元,且逐年增長,上年度高達10.66億港元。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議員就特別財務委員會的提問,除提供上述署任津貼外,重申署任最少30個曆日,方會合資格支取署任津貼,以反映署任人員已充分擔當額外職責,也符合審慎運用公帑的原則。
    當局重提審計署亦曾在審計報告中指出,不宜純粹因公務員傾向放取較短假期而將符合支取津貼的署任期縮短。當局認為上述期限合理,因此無意改變現行做法。
    對於另一議員問及逾時工作津貼開支方面,截至2025年2月28時的過去5個年度合共69.16億港元,2020/21年度約21.64億港元、2021/22年度約12.75億港元、2022/23年度約13.47億港元、2023/24年度約11.91億港元,而2024/25年度約9.37億港元。
    當局強調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逾時工作是指公務員在規定工作時數以外所做的工作。逾時工作通常應以補假作償。如在逾時工作後一個月內無法或不大可能放取補假,合資格的公務員可獲發逾時工作津貼。當局又指沒有備存各部門申領逾時工作津貼的公務員人數、時數及牽涉金額等分項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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