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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判處陳姓女子有期徒刑兩個月,緩刑兩年。(中時電子報圖片)
一名來自中國大陸陳姓女子,2006年曾向遠房親戚借用身份入境後,直至2019年5月再以真實身份來台短期探親,結果遭到台灣移民署識破。台媒上周五(4日)報道,高雄地方法院已依偽造署押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兩個月,緩刑兩年。
判決指,陳女2005年4月與簡姓男子辦理結婚登記後,同年8月以探親名義申請來台,後在移民署小港機場服務站被移民官發現是假結婚,遭到拒絕入台。她其後得知一名遠房親戚已跟台籍男子結婚,並取得身分證,於是借用對方身份,以團聚為由提出申請,當取得入出境許可證後,再以鄭女名義通過查驗,並於2006年10月1日順利入境台灣,當時留存指紋建檔。2019年5月,陳女以自己身份再次來台短期探親,被發現與2006年向鄭女借用身份時留存指紋相同。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女冒用他人名義入台,並以偽造署押方式非法入境,損害台灣對於入出境管理業務正確性,並對於台灣安全及社會治安造成潛在威脅,考量無前科,且犯行距今已將近19年,期間並無在台犯下他案,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