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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程分判商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被廉署落案起诉。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输入劳工怀疑被索贿及压榨工资,经调查后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港元,以协助工人受雇。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被告陈善泰,62岁,富善云石厂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发时金门建筑有限公司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于建筑业人手短缺,金门透过发展局“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为分判商聘用输入劳工,工人日薪为1,350港元,金门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万港元。
富善是金门其中一个分判商,会参与金门在内地进行的工人招聘程序。控罪指陈善泰涉嫌于去年1月至10月期间,与一名外劳“工头”串谋,从21名输入劳工收取贿款,以协助该等工人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廉署调查发现,陈善泰涉嫌透过该外劳“工头”,向工人表示其实际日薪为780港元至1,150港元,并要求工人把合约日薪与实际日薪的差额退还予富善,涉款共逾100万港元。
此外,廉署今日又分案起诉另一名外劳“工头”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王振中,36岁,案发时由金门聘用,于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项目带领8名输入劳工工作。王振中涉嫌于去年4月至10月期间,串谋一名中间人从该8名工人收取多笔贿款,以协助他们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廉署调查显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贿逾3.5港万元。案件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