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蕾開講:民進黨凍獨的論辯與欺騙-羅淑蕾 立法委員

201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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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凍獨的論戰,又是一場詐取選票的騙局?
自張志軍到訪台灣返陸後,月底民進黨全代會尚未登場,是否「凍結」《台獨黨綱》已經引爆民進黨內菁英們的論戰。所謂《台獨黨綱》,簡言之:就是民進黨認為台灣雖然已經「主權獨立」,但仍然稱不上是個「國家」,所以必須推翻《中華民國憲法》並制定新憲,建立台灣共和國。
某些民進黨員「反對凍獨」的理由有三:其一,為了在「選戰中」能夠在「綠軍」與「藍軍」之間區別出明顯的對照選擇,說服選民「台獨」才是唯一正確的政治抉擇;其二,台獨不該是在選戰中才必須被探討的關鍵議題,而是民進黨員甚至是全台灣人民,要抱持的至高的政治價值以及不變的終極目標;其三,台獨黨綱是民進黨存在與發展的重要「精神支柱」,倘若將台獨黨綱予以廢棄或是將其凍結,民進黨將隨創黨精神的毀壞而不復存在。
另部分民進黨員「支持凍獨」也有三個理由:其一,在不背離民進黨基本價值又能兼具助於合理發展兩岸關係的條件下,突顯民進黨與國民黨不同的「多元民主特色」;其二,隨著張志軍與陳菊的碰面與接觸,在中國大陸務實地為兩岸關係另闢「民共交流」的途徑下,「凍獨」不僅有利於民進黨兩岸路線的調整與轉型,同時還能降低社會疑慮,提升台灣民眾對民進黨的政治信任;其三,經過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已經證明出台獨黨綱對民進黨執政只能是負債,而不能扮演資產的正面作用,「凍獨」才能為往後大選創造出勝選的有利條件。
務實地看,民進黨內對凍獨的爭論不休,就是面對台灣主權獨立的「立場」問題,也是解決民進黨於選戰裡的「存在」、「發展」及「勝選」的一種「條件」問題。
從過去發表過六次重要的決議文,或許較能客觀地掌握民進黨凍獨的政治脈絡發展及台獨立場變異。
--1988年「417決議文」,是民進黨第一個有關台灣主權的決議文,宣稱:「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時,民進黨內菁英們認為「台灣主權未獨立!」
--1990年「1007決議文」,提出「事實主權」說,宣稱:「台灣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因此,「台灣主權並未獨立、沒有法理主權!」
--1991年「台獨黨綱」,主張要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自主選擇決定。此時,「台灣主權仍未獨立、要制憲建國!」
--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此時,民進黨內菁英們轉而認為「台灣主權事實已獨立,依憲法稱中華民國!」
--2004年「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此時民進黨的台獨主張又不同於一九九九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認為台灣已經完成獨立。因此,「台灣主權事實已經獨立,台灣等同是中華民國!」
--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認為台灣已完成獨立,但認為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不正常」、「對外關係不正常」、「國家認同不正常。」此時,民進黨內菁英們多數認為「台灣已完成獨立,但須推動國家正常化!」
就民進黨過去幾次重要的決議文,可以發現對台灣主權獨立立場的「搖擺」與「投機」。對於台灣主權獨立與否,只是民進黨因應選舉的實際需要,只要台獨這項主張是有利於當時選戰,就高舉台灣主權獨立的大旗,有時假借中華民國之名「借殼上市」,有時聯結中華民國國號「鳩佔鵲巢」;反之,只要台獨不利於選票爭取,就會將台灣主權獨立這面旗幟予以收藏或隱蔽,甚至隨意地將其揉捏或變型。
此次民進黨凍獨的論戰,可以說:只是再一次考量台獨主張是否有利、如何處理民進黨奪取政權的政治工具,不是兩岸政策轉型、也不是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神主牌,更不是為了突顯多元民主價值,而僅是因應現實的政治需要,但對於台灣選民而言,根本毫無實質助益,說穿了,又是一場詐取選票的騙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