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軍潛望鏡:中間基石流失 國軍快速M形惡化-王志鵬 備役海軍上校

201502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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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職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將造成未來中間基石流失,國軍快速M形惡化。(國防部)
近期臉書與網路眾多退軍朋友都在議論國防部官網於2014年9月30日所公布的「軍職人員年金制度改革規劃擬案說明資料」,其實此係國防部於2013年4月24、25日在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中所提報的內容,共計六頁。
擬案內容分為四段,除第壹段前言與最後第肆段結語外,第貳段描述年金座談宣導及法案研修情形,如2012年12月6日至20日,分別在北、中、南、東部及外島等地區辦理5場次座談會,計邀請1,500餘人與會;2013年2月5日起舉辦各作戰區座談會,並配合輔導會及民間退伍軍人組織進行宣講蒐整意見,計21場次、3,175人次到場;2013年3月8、12及14日邀集國防部各單位召開「年金制度改革規劃研討會議」,以凝聚修法共識;2013年3月15及19日邀集銓敘部、人事總處、總統府人事處、國安局、教育部及海巡署等部會機關,召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會議,研商年金制度法制作業。如此的宣導數字似乎很完善,不過以目前國軍編制21萬5,000人與領月退俸退伍軍人約40萬人計,比例僅0.76%參與瞭解,甚至多數參與的人也搞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主要改革內容在第參段:調整基金提撥費率擬自現行8%至12%,調整為12%至18%,提撥比例修正為公務人員繳付40%,政府撥付60%;調降優惠存款利率,2017年18%調整為12%,並逐年調降1%,至2020年9%,以後為臺灣銀行一年定期利率加7%計息,並不高於9%上限;遺族月撫慰金修訂配偶年滿60歲,其法定婚姻關係已存續15年以上,或退伍除役生效時法定婚姻關係已存續2年以上之配偶,且均未再婚者,始具領取資格。
而針對「退休給付計算基準」進行調整:公務人員改革方案採「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及「基數內涵調降為平均俸額之1.6或1.7倍」計算退休給與,含優存調整方案,各職等降幅約16%(減少約8千餘元至1.3萬元)。經本部參酌試算,因軍人服役年限較短,少校至上校退除所得,各階扣減額度約2.1萬元至2.8萬元,較原支退除所得降幅約31%至42%,落差與影響最大;且計算基準將改採「本階最後3年之平均俸額,作為退除給付計算基準;本階服役未滿3年者,則以次一階最後3年作為計算基準」,基數內涵則改為「平均俸額2倍」,經試算各階降幅約15%。
並且打算修正放寬軍官最大服役年限(齡),並考量如階級區分、戰鬥單位或非戰鬥內勤職務、特殊技勤專長人員等因素(例如軍醫、軍法、主財、行政),適度訂定延長服役約1至5年:校級、尉官2年,中、少將各1歲;軍醫、軍法、主財、特種電偵、航管、行政及軍訓教官等具專業職能、技術或內勤特性人員,服滿最大年限(齡)後,上校可繼續服役至56歲、中校54歲、少校52歲、尉官50歲。另就任公職停發退休俸及優存利息;軍人保險費率研擬自現行3%至8%,調整為8%至12%。
已有退軍網友精確點出此次國防部規劃退休年金修正內容關鍵為:一、取消軍事院校年資併計;二、提高退撫基金提撥比率;三、提高軍人保險投保比率;四、取消未滿15年補償金;五、服役滿25年始可領取;六、申請退休採取總量管控。預判將於2016-2017年間實施,目前一次補償金己經三讀通過,據此2016年1月1日之後退伍者,以中校為例退伍金將減少60萬(餘各階類推),而更苦的將是尚在服役想退卻不能退的人。更糟糕的是此規定對中、上校級軍官(相對資深士官長)殺傷最大,反觀對於將級似乎無任何影響,未來在公平正義上必會遭到中、低階者議論,不禁要質疑這是否又是預先埋下階級鬥爭分化的種子。
近日前國防部長嚴明請辭獲准,國防部對外公開的說法主要考量竟是:「啟動接班梯隊年輕化,促進國軍大換血」。這個理由真是大笑話,應該是針對少數特定高階將領的規劃;殊不見根據該份「軍職人員年金制度改革規劃」,未來國軍幹部均將逐漸的「老化」!若該計畫立法院通過實施,有能力者能退早退光,不能退者僅能遵照新的規定苦撐延長的年限,更年輕者可能滿8年即盡快退伍設法回歸社會工作,此即將在短期形成「未來中間基石流失,國軍快速M形惡化」的現象:「技術專長軍士青黃不接,指揮領導年紀則增差距」,豈能不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