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論:品評國宴曼波何辜 本非美食也非花蓮特有-藍弋丰 產業媒體總監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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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美食」與「特產」之名都是政府觀光行銷人為製造出來的,一般人不曉得也就算了,「美食評論家」還跟著起舞,那恐怕是沒有什麼批評國宴的資格。(花蓮縣圖片)
520總統就職國宴菜色公布,當場引起一陣品評,於是有「美食評論家」指指點點,嫌東嫌西還「建議」將龍膽石斑換成「花蓮特有的曼波魚」以凸顯「東部特色」,由於曼波魚也就是翻車魚在去年底才剛由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入《瀕危物種紅色警示名單》,這個餿主意馬上翻起過去關於可憐翻車魚的許多舊帳。
小時候大家沒聽過什麼曼波魚,但一定都知道翻車魚,曼波魚其實就是翻車魚,主要共有3種:翻車魚、矛尾翻車魚、斑點長翻車魚,分布於全球各處海洋,台灣主要捕捉的是矛尾翻車魚與翻車魚,以矛尾翻車魚為主,過去台灣漁民稱之為「魚粿」,一說是因為翻車魚身體軟軟年年的像粿,一說是台語發音相同的「魚截」,指翻車魚的特殊身形:大頭無尾,好像被切斷一半,只剩魚頭一樣。
翻車魚全球都有,各國也都因為牠奇特的模樣給予許多浪漫的名字,其拉丁文學名是石磨的意思,因為翻車魚常會浮上海面側面平躺在海面上曬太陽,其粗糙的魚皮看起來像是石磨,這個名稱也繼承到西班牙對牠的稱呼;在法國,因為翻車魚夜間側躺海面時,身上或身邊的的螢光生物微微發光,有如一輪明月映在海面上,所以稱之為月魚;在美國,則因為喜歡曬太陽的習性,稱之為太陽魚;在德國,取其好像只有魚頭的特殊形狀,稱之為「泳頭」。至於曼波魚,則是日本人給牠的稱呼。
全世界都有的魚,顯然不會是花蓮「特產」。
翻車魚更從來就不是什麼美食,全球海域都有,但是絕大多數國家根本不吃翻車魚,過去其實台灣漁民自己也不吃翻車魚,因為曼波魚全身都是充滿水分的膠質,一取肉就出水,肉質口感慘不忍睹無人想吃,頂多只能吃「龍腸」,也就是脆脆的翻車魚腸,所以過去台灣漁民常常一補到翻車魚,就只剖腹取腸,把大而無用的身體丟回海中,根本理都不理會魚肉。
漁民設置定置漁網,捕撈鬼頭刀、雨傘旗魚時,翻車魚常常跟著入網,以前漁民原本看到翻車魚就頭大,因為翻車魚是鯊魚喜愛的食物,翻車魚入網往往引來鯊魚,鯊魚一出現,其他魚類通通嚇跑了,漁民捕不到真正美味具有經濟價值的魚,再加上翻車魚原本可長到2公尺以上,最大可有2000多公斤,龐大的身驅卡在網中,收網時很容易因而損壞漁網,因此以前台灣漁民都把看到翻車魚當成不好的兆頭。
過去真正會認真吃翻車魚的,大概只有海產無所不吃的日本人,但即使是日本,曼波魚也是標槍漁船在天氣不利或運氣不佳獵捕不到旗魚時,「無魚蝦也好」順手捕捉的下雜魚,價格與真正的「美食」魚類天差地別。
因為大而無用,所以過去翻車魚得以快活度日,台灣往年每年大約捕獲2000尾,多是意外網獲,或是天氣太晴朗不利於標槍漁船捕捉旗魚時改捉一些容易捕捉的翻車魚,全球其他國家更不理會難吃的翻車魚,於是翻車魚得以徜徉在海流之中,牠們雖然看似笨拙,卻其實能深潛入深海捕食水母,深海太冷,所以身為冷血動物魚類的翻車魚,回到海面上時,得曬曬太陽回暖,同時也讓海面上的海鳥與小魚幫忙清除身上的寄生蟲,因為翻車魚根本是寄生蟲的溫床,身上有超過50種寄生蟲。
沒想到,翻車魚以睜著圓圓大眼睛,嘟著小小嘴巴的可愛模樣,笨拙地躺著曬太陽,也會禍從天降。台灣因為太會捕魚,各種經濟魚種全面枯竭,竟然把主意打到過去不吃的翻車魚之上。
花蓮縣政府為了提振漁民的收入,看到東港鮪魚季的成功想到可有樣學樣,又遇上翻車魚大發生,於是在2003年起推動曼波魚季,突然間把原本沒人要吃的翻車魚肉行銷成「美食」,還成功塑造成到花蓮一定要吃的「特產」,只是不管再怎麼行銷,吃過的人都知道,像豆腐丁一樣白白軟軟的曼波魚肉,不論怎麼料理,比較委婉的食客說「吃多了會膩」,比較坦白的人則直接說像果凍,甚至吃不慣會覺得口感很噁心。無論如何,這個「美食」與「特產」之名都是政府觀光行銷人為製造出來的,一般人不曉得也就算了,「美食評論家」還跟著起舞,那恐怕是沒有什麼批評國宴的資格。
跟所有被設定為觀光魚季的對象一樣,翻車魚就此倒了大楣,先是名字也被改了,因為花蓮縣政府覺得翻車不吉利,2002年時徵求改名,最後引用日本稱呼的音譯成為曼波魚,接著是捕捉量大增,從過去被漁人厭惡,一轉眼成為爭相撈捕的對象,曼波魚的魚獲量也從開始辦魚季之後,就開始減少,捕獲的體型也越來越小,2015年初曾經又有一次大發生,漁獲大量增加,但是捕獲個體大多僅30到50公斤,遠小於成魚的160到180公斤以上,因此專家認為當時捕到的都還只是「青少年」。
2015年初曼波魚大發生的可能原因,有人認為是天敵鯊魚遭捕捉殆盡造成,這顯示海洋生態鏈的環環相扣,一旦曼波魚被過量捕捉,那麼,很可能會發生水母大發生,或是有其他不可預期的生態大變化。
到2015年底,曼波魚就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入《瀕危物種紅色警示名單》,雖然《華盛頓公約》尚未將牠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物,我國漁業署也認為曼波魚尚無瀕絕危機,但是就算沒有瀕絕,其實活的曼波魚比不好吃的魚肉價值更高,曼波魚外型獨特,討喜可人,性情又溫和不怕人,極為適合發展海洋觀光。
許多人指出:印尼峇里島水晶灣、加拉巴哥群島、埃及紅海等熱門潛點都發展與曼波魚共游的觀光商業,把曼波魚拱為活的搖錢樹,每天吸引數千遊客租船潛水與曼波魚共泳拍照,永續經營生生不息,台灣卻抓來大卸八塊吃掉,簡直焚琴煮鶴。
其實,台灣並不是只會焚琴煮鶴,也知道曼波魚的觀光價值,早在2005年的花蓮曼波魚季,花蓮區漁會就與當地業者推出「與曼波魚共游」浮潛體驗,只不過,行程規畫非常讓人感到尷尬,因為才剛近距離與曼波魚在海中悠遊共舞,還拍照製作證書紀念,浮潛上岸之後,馬上安排曼波魚風味餐,遊客看到方才的可愛溫和大魚,馬上變成俎上肉,真是不知作何感想。
龍膽石斑本是為了食用而養殖,成為餐桌上海鮮也就只能認命了,惹人憐愛又不好吃的曼波魚,還是讓牠在海中徜徉悠遊,快活的曬太陽,偶有潛水客與牠一起共遊共潛,只取走牠的照片,不取牠的性命,把牠當成國寶,不要想著把牠端上國宴,這樣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