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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北捷運殺人案終審 鄭捷被判四個死刑

    201604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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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今早終審宣判,鄭捷被判死刑。(資料圖片)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被告鄭捷判死終審定讞,最高法院今日認定鄭犯下的罪行重大,若不判死不足以彰顯正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4個死刑的原判,全案定讞。鄭捷成為全台第43名等候槍決的死囚。受害人家屬均希望當局能盡快執行死刑,法務部指暫未有時間表,將會審慎處理。
    最高法院判決指,鄭捷是犯案當場被捕,罪證明確;且他行兇時意識清楚,沒有心神缺陷或精神喪失。他所犯下的罪行、案情嚴重,若不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
    法院強調台灣目前仍維持死刑,鄭捷所犯的罪行符合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的「最嚴重犯罪」,情節也達最嚴重程度,判死並無不當。
    不少受害人家屬支持鄭捷死刑定讞,其中死者解青雲母親高懿文今日表示,這是給世界一個交代,希望能在5年內執行死刑。鄭捷過去出庭時,雖曾向受害者家屬致歉,但高認為那只是為應付律師要求。
    死者張正翰的父親亦指,希望政府能盡快速執行死刑,讓事件告一段落;又強調殺人本來就償命,若鄭早日伏法,會有遏阻作用。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今日出庭聽判後表示,他與老婆結婚40多年,現在回家只剩下自己一人,覺得空虛、落寞,但終可向太太說「妳的不幸已替你爭取到公平審判」。
    此案民事賠償部分方面,高等法院今年一月判決鄭捷需賠償解母等死傷家屬12人,總金額共6139萬元新台幣,連同新北地院去年判准潘碧珠等7名死傷者家屬求償的3091萬多元新台幣,鄭捷目前須賠家屬9230萬元新台幣(約2212萬港元),近億元新台幣的賠償金額創下司法史上殺人案最高判賠金額紀錄。
    鄭捷前年5月21日,在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的列車上,持刀見人就斬,導致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4人枉死,另有22人輕重傷。一、二審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判處4個死刑。